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法_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法全文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法”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了解,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看看吧。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予以记分。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处罚前,应当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该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并租喊李在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机动车驾驶人有二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记分的,记分分值累积计算。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一次性处理完毕同一辆机动车的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记分分值累积计算。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可以处理其驾驶的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记分满12分的,不得再处理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根据《道局耐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轮销渗段习、考试。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弊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桐桐春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一、道路交通违法记分分值规定是什么
1、道路交通违法记分分值规定是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五种。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第三条
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第四条
记分达到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第五条
在记分达到满分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减免部分记分。
二、交通违章扣分清零的规定有哪些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计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也是12分,而日期是从初次领证之日算起,然后不断循环,然后到发证日期进行清分,发证日期为记分日期的开始;
2、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从具体哪个日期开始就到次年这个日期结束;
3、违法所记的分值如果没有满12分,那么计分系统到了下个周期会自动清零;
4、如果记满了12分,那么就需要到发驾驶证的车管所或者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参加考试科目一,如果两次记分周期都达到了12分,那么就需要将分数清零,否侧驾驶证无法使用。
好了,今天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法”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法”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