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_交通运输部关于道路客运转型
交通部: 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的今日更新不仅仅是技术上的更新,更是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今天,我将和大家探讨关于交通部: 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的今日更新,让我们一起探讨它对我们生活的影响。
1.海南客运何时恢复?海南客运恢复时间?
2.2月17日 郑州63家货运企业、230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可复工
3.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任务
海南客运何时恢复?海南客运恢复时间?
海南省许多客运站和公共运营车辆最近开始恢复交通。可以坐公交车、长途汽车去其他地方,但还是要戴口罩,做好防护。你不可掉以轻心。下面详细介绍一下。
2002年2月22日16时,儋州、洋浦、琼海、文昌、五指山、东方、澄迈、定安、白沙、陵水、琼中、乐东、昌江部分公交线路和巡游出租车已恢复运营。此外,海口、三亚、万宁(出租车继续运营),全省城市客运已恢复或维持正常运行。
未恢复运行的市县有3个,分别是保亭、临高、屯昌。其中,临高、屯昌部分汽车客运线路计划于2月24日恢复运营,保亭已制定恢复运营方案。
攀登高峰
24日,部分公交客运线路恢复运营。
22日,记者从临高县交通运输局获悉,为统筹临高县疫情防控,恢复运输秩序,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出行、生活、生产的影响。临县将于2月24日7时30分起恢复部分道路客运。
据介绍,临高将恢复2路、4路两条公交线路,恢复20辆巡游出租车运营,之后视情况逐步全面恢复运营,但出租车只在临高县城运营。
农村公交线路初步计划恢复临城至新营、临城至碉楼、临城至加来、临城至南堡4条农村公交线路运营,并根据情况逐步全面恢复运营。
解决省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农民工群体、学生等群体的“点对点”出行需求,开通海汽省内包车客运服务。
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各运营企业要做好车辆卫生,严格落实每辆车每天至少两次全面消毒,运营期间开窗通风。要落实出租车“载客一次、消毒一次、喷洒一次”的原则,重点对车内外门把手进行消毒。乘客乘坐公交车时应分散,乘坐出租车时应坐在后排。不戴口罩的司机和乘客将有权拒绝乘坐公交车。此外,上车前,乘客需要用手机打开微信,扫描公交车上张贴的“实名登记”二维码,按照页面提示进行实名登记后才能上车。如果没有智能手机,他们需要填写纸质乘客实名登记表,否则司机有权拒绝乘车。
屯昌
2月24日起恢复部分道路客运。
2月22日,屯昌市交通局发布通知,为统筹全县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秩序恢复工作,保障企事业单位复产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防控对生产生活的影响。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安排,该县定于2月24日起恢复部分道路客运。
有关事项如下:
一.公共汽车
恢复屯昌所有公交线路和“微公交”运营,视情况逐步全面恢复。
第二,巡游出租车
全面恢复屯昌巡游出租车运营,运营范围在屯昌。
三、市县旅客列车
恢复屯昌-海口、屯昌-海口-美兰机场航线,采取单向运行方式,返程无旅客。
四、农村公路旅客列车
恢复屯昌农村公路旅客列车运行,视情况逐步全面恢复。
五、省内包车
为解决省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大专院校、农民工群体、学生等群体的“点对点”出行需求,海汽包车客运服务
(一)客运企业应做好站场和车辆管理工作。一是做好入出境检查,设立临时留验站,对疑似染疫人员立即进行留验,并向县卫健委、县交通局报告。二是要严格控制占用率,妥善安排乘客分空间就坐,预留必要的观察区域,确保车辆占用率在50%以下。三、做好客运站和车辆的卫生消毒工作,做好通风。站内公共区域每天消毒,车辆每班消毒。四是加强旅客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佩戴口罩。乘客必须戴口罩乘坐公共汽车。
(二)客运企业必须为驾驶员和乘客配备口罩,并为车辆配备消毒剂等防护用品。乘客必须戴口罩上岗。客运企业应当每天检查并记录乘客体温。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司机不得上岗。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县卫健委和县交通局报告。
(3)乘客应配合司乘人员做好实名制登记和测温工作,全程佩戴口罩,根据司乘人员安排分散就坐;坐出租车或“微公交”时,要坐后排的公交车。未实名登记系统登记、体温异常、不戴口罩的乘客有权拒绝乘车。
(四)客运企业应根据防疫消毒和防疫物资到位情况,调整车辆班次并向屯昌市交通局报告。
琼中
22日将恢复部分客运运营。
李琼苗族自治县交通局发布了关于恢复县内部分客运运营的通知。该县计划从2008年2月22日6时起恢复部分公共交通运输能力。公告:
1.巡游出租车恢复正常运营。
二是农村客运班线恢复正常运行,全天安排4趟往返。
三。城乡公交线路
(1)1路公交车(起止点:高田村路口至柴佳农场),运营2辆,发车时间为7:00-18:50。
(2)2路公交车(百花廊桥至1号广场),运营2辆,发车时间为7:00-18:37。
(3)3路公交车(1号广场至百花廊桥),运营2辆,发车时间为7:00-18:40。
(四)4路公交车(琼中站至常征农场),运营2辆,发车时间为7:00-18:00。
(5)6路公交车(县人民医院至畜牧厂),运营2辆,发车时间为7:00-18:00。
(六)7路公交车(琼中汽车站至岭头茶场),运营2辆,发车时间为7:00-18:00。
四。银根至海口客运专线
2月23日9:00恢复营根至海口客运班线单向运行(单向运行,返程无乘客,海口客运站恢复运行后同步恢复海口至营根客运班线),琼中海汽运输有限公司负责客运班线的整体调度。
动词(verb的缩写)相关要求
(一)道路客运企业必须为驾驶员和乘客配备口罩和车辆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司机和乘客必须戴口罩上岗。运营企业应当每天检查并记录驾驶员和乘客的体温。如有异常,应停止工作并向交通局报告。
(二)道路客运企业应搞好车辆卫生,严格执行每辆车每天不少于两次的全面消毒,并保持运营过程中的通风。农村客运和巡游出租车要实行“一客(旅)一消毒喷”,重点对车内外门把手进行消毒。
(3)登机前
(5)乘客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和乘车相关要求。他们必须戴口罩乘车,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或采取肘、肘等措施遮挡。不戴口罩的司机和乘客将有权拒绝乘坐。乘客乘坐农村客运和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坐在分散的地方,乘坐出租车时应坐在后排,在乘车过程中减少交谈。
(6)乘坐摆渡车的乘客必须在列车发车前20分钟内进站,避免因客运站拥挤造成安全隐患。
(七)道路客运企业和驾驶员,需做好客运站、汽车站和交通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和保洁工作,阻断疫情的潜在传播。
白沙
恢复5条线路,严控50%客座率
要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秩序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防控对企业复工生产和群众生活的影响。自2月21日起,白沙黎族自治县作为“低风险地区”,逐步有序恢复重点地区微型客车运输服务,确保群众出行需求。
据了解,目前白沙共有10辆微型公交车,每天从早7点运行到晚18点。恢复5条线路,分别是:政府到县城、梁芳社区到县城、公务员社区到县城、绿色社区到县城、三交路到县城。
每天交班前,公交公司都会进行全面消毒,特别是车厢内的座椅、投票设备等关键部位,确保消毒全覆盖、无死角,并对驾驶员岗前体温测试进行登记。每节车厢严格控制50%的载客率,有效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白沙被列为“低风险区”
在县域内实施网格化流动性管控。
记者22日从白沙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性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白沙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该县已被列为疫情防控“低风险区”。实施了“外防内进”的防控策略,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得到全面恢复。
据了解,白沙县已实施网格化流动性管控,广大村民和居民已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外地人员经检测无不良症状可在白沙工作。但最近从省外回来的,要主动到社区报到,做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目前总部仍要求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活动,公共场所戴口罩。如果你的住处被省外、县外的人租住,有亲戚来访,你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汇报。
2月17日 郑州63家货运企业、230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可复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恢复交通运输秩序工作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积极应对复工复产复学和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带来的“大车流”“大客流”,山东省公安厅制定了全省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十五条工作措施,全面加强复工复产复学阶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一、保障公路路网顺畅运行
按照全国、全省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聚焦“消除公路硬梗阻,打通物流通道,畅通运输链条”工作目标,分区分级精准管控,坚决消除高速公路梗阻,坚决打通受阻国省干线,坚决恢复中断农村公路,坚决取消不合理劝返措施,全力保障客货运输安全畅通。
二、道路隐患及时清除
保障公路路网顺畅运行的同时,要统筹兼顾重点风险隐患,及时清除交通障碍,有力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暂时无法清除或不彻底的,要增加警示提示标志,报告当地政府,督促相关部门整改,严防因道路隐患未及时处置到位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三、货运车辆优先通行
畅通应急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不得以无通行证件等理由限行或劝返,切实解决“出不了村、进不了城”的问题。重点服务好“米袋子”、“菜篮子”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复工复产“全产业链”生产物资运输,打通“前后一公里”,坚决纠正简单封村、劝返、限行等做法,确保物流运输全程“零障碍”。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允许持通行证车辆直接进城,适当放宽其他货车进城条件。
四、民工返岗全力保障
要以县区为单位积极对接辖区内生产和运输企业,配合交通运输部门落实“点对点、定制化、一站式”直达运输安全保障,视情采取警车带路的形式予以保障。要协助定向运输的货运车辆办理健康证、通行证,实行快速通行、免检放行。加大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做好“点对点”包车的道路通行保障和交通安全管理。
五、停车需求有效满足
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大量群众居家防疫、停车需求上升等实际,积极提请政府采取免费开放公共停车场、减免路侧停车收费等措施,并会同相关部门调整优化停车管理措施,视情在居民区、大型超市、医院周边道路设置临时停车点,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六、重点违法严查严处
针对货物运输需求旺盛、复工返岗客运迫切、私家车返程流量高涨等出行特点,要严查货运车辆、长途客车、点对点包车、返程私家车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对高速公路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的客运车辆和22时至6时违规运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依法处罚后抄告交通运输部门抄告。要高度警惕客运市场运力不足催生的非法营运风险,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七、治超措施从严落实
与交通运输部门密切配合,监督、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做好收费站入口称重工作,严禁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要严防货车以复工复产名义实施超载违法行为,持续深化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货车专项行动。
八、响应机制快速有效
高速公路服务区安排警力入驻,缩短出警半径,及时接警、快速派警,迅速处置。根据流量饱和度,分级分段实施交通安全风险管理,适时启动一、二、三级勤务。视情采取间隔放行、分车型放行、远端分流等措施,调控路面流量。
九、事故处理及时高效
要用好“交管12123”手机APP,开展事故快处工作,远程指导当事人快速撤离现场。在交警执法站、收费站、服务区等布设事故快处快赔点,通过高德、百度等导航软件向社会公布,为驾驶人快速理陪提供服务保障。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配齐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充足的救援资源,在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服务区驻守清障救援力量,确保事故现场和故障车辆快速清理。
十、车驾业务网上办理
推动普通业务“网上办”,对可网办的补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免检标志、期满换领驾驶证、遗失补领驾驶证等业务,要告知、引导群众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到24小时无人车管所或智慧警局自助办理。同时,要提升网办中心业务能力与效率,安排足够人员办理业务,对群众网上申请的业务,要在工作日期间随时审核办理。
十一、到期业务延期办理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业务、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对因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已在互联网选了号牌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预选号牌有效期延长,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可能被注销的,统一延长注销时间。
十二、紧急业务预约办理
对群众网上无法办理,确需现场办理的,要通过网上预约、电话预约,并设置专项窗口,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服务到位。复工期间没有开启检验机构的,要积极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确定1至2个应急检验机构,为急需检验车辆办理检验业务。
十三、特殊业务上门办理
对参与救护、防疫的车辆,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应急车辆,运送复工复产人员和急需物资车辆,要靠上服务,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各市车管所要成立应急小分队,到有需求的企业上门服务,应急办理。
十四、执勤执法依法适度
对运送复工复产人员,运输生产、生活、防疫应急物资的车辆,除涉酒、涉毒、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情形外,原则上“不扣、不罚”,以纠正教育为主。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和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且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予处罚。
十五、民警防护做实做细
要严格按规定为一线民警辅警配齐配全卫生防疫和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装备,优先保障基层民警辅警防疫物资、生活物品充足。参与现场处置的民警应当配备高标准口罩、防护镜、防护手套等必要防护装备,直接参与防疫工作的民警还应当配备全身防护服等防护装备。
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任务
从郑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2月11日,该局印发了《郑州市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方案明确:郑州市班线、旅游客运企业暂不复工,复工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2月17日,63家规模以上道路货运企业和230家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复工。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河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遏制疫情扩散,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该方案。其中,方案对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做了以下安排:
一、经营性道路客运企业。班线、旅游客运企业暂不复工,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另行通知。
二、道路货运企业。原则上规模以上道路货运企业于2月17日复工,确需应急防控需要提前复工的应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提交情况说明,得到当地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联合审核小组审批后方可复工。
三、其他交通运输类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二类和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暂不复工,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另行通知;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于2月17日复工。
四、未停工和已复工的企业。未停工的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含网约车)以及因紧急运送应急防控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已复工的有关货运企业,要严格按照复工复产条件进行自查,完善审核材料,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及时向当地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联合审核小组补充提交复工复产申请相关材料。
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该方案规定,对于复工复产的道路货运企业,要根据视疫情变化确定货物运输经营区域,除保障性的应急运输外,原则上不向重点疫区开展营运,减少疫情传播机会。其中,驾驶员和押运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出车前、?收车后两次检测体温并登记备案;货运车辆至少每趟次消毒。
复工复产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要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预约维修服务,合理安排作业任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对送修车辆要先进行消毒,一般消毒后应静置30分钟,再进行维修作业;除保障性的应急运输车辆外,原则上不接收重点疫区的车辆送修。其中,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每日上下班前测量体温并登记备案。
同时,复工复产的交通运输类企业,凡发现体温超过37.3度的,要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要求回家自行隔离观察,或立刻到定点医院接受诊治;对进入企业的非工作人员要求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测温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在进行交谈沟通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即将于2月17日复工的郑州市63家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名单如下: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即将于2月17日复工的郑州市230家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名单如下:
河南汽车资讯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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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建便捷的客运服务网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1、构建完善的道路客运服务网络,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构建班线客运快捷服务网络。加快班线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整合,完善客运线路招投标管理制度,推进道路运输许可审批的规范化,促进运营管理公司化、客运车辆舒适化、服务标准规范化、运输组织科学化。探索形成新型的客运组织模式和客运站点体系,大力优化长途客运资源配置,拓展中短途客运市场,发展机场班车网络等特色客运服务,促进与其他客运方式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班线客运的规模效益、网络效益和机动化优势,全面提升道路客运的服务品质和整体竞争能力。
完善农村客运普遍服务网络。建立与农村公路等级、通行车型、载客限载、运行限速、通行时间等指标协同的农村客运线路审批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客运线网布局。建立以城带乡、干支互补、以热补冷的资源配置机制,对于偏僻地区的农村班线,可采取与地域特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灵活的运输组织方式,探索开行隔日班、周班、节日或赶集班等固定或者非固定的班次。稳步推广农村客运的片区经营模式,将企业经营范围由线路划定改为区域划定,鼓励实行公司化经营。建立农村客运财政奖励制度,加大政府对农村客运的投入和补贴力度,对客流不稳定、实载率低的线路进行扶持,经济发达地区要依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按照城市公交的政策、标准推进农村客运发展。
建立旅游客运精品服务网络。整合旅游客运资源,实现旅游客运与旅游市场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加强旅游客运市场监管,转变旅游客运运行机制,优化整体发展环境。鼓励旅游客运公司化管理、集约化经营,不断完善旅游包车经营网点,打造旅游客运精品服务网络,满足游客高品质、个性化的运输需求。
2、统筹区域与城乡客运资源配置,促进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合理界定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的服务功能,加强城乡公共客运的服务衔接。鼓励城市公交向城市周边延伸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鼓励发展镇村公交,推广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城乡结合部要加强城乡客运资源的统筹配置,鼓励多种模式统一线路经营主体。组织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工程,统筹协调城乡公交客运在票价、税费、补贴、通行等方面的政策。加快发展适合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安全、实用、经济型客车。
稳步推进区域间道路客运统筹协调发展。支持条件适宜的地区打破区域行政分割,鼓励开通区域公交化班线,有效覆盖沿途乡镇,逐步实现客运线网的区域融合。建立和完善跨区域的城际公交协调机制,统筹建设城际、区间专用候车亭和招呼站,探索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统一的客服标准和运行监管机制。支持并规范引导城乡客运经营者在节假日、春运等高峰时段跨市、跨区域的互助合作或运力调剂。
3、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协同互动,实现优势互补。
推行与其他客运方式的差异化发展战略。积极应对综合运输体系中其他客运方式加快发展的挑战,不断优化线网布局,合理控制新增一类客运班线。对年平均实载率低于70%的县际以上客运班线不得新增运力。引导道路客运企业创新经营理念和服务方式,稳步拓展短途、多样化与个性化客运市场,优化中长途客运资源配置。大力发展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精品班线、机场快线、商务快客、短途驳载等特色客运业务,进一步丰富道路客运服务品种,形成与其他运输方式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性格局。
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服务衔接。强化道路客运衔接铁路、机场等枢纽、港站的集疏运功能,加快完善道路旅客集疏运服务网络,科学安排班次密度。促进道路班线客运与铁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客运方式的有效对接,积极发展旅客联程运输,充分利用道路班线客运资源,运输邮政包裹快件,加强与邮政网络的协调与融合。
(二)提升货运组织化水平,服务现代物流发展。
1、创新道路货运发展模式,提高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
大力发展新型货运组织方式。大力发展各种专用运输、鲜活农产品及高附加值货物直达运输,加快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定班定线的货物运输、汽车列车运输、冷链运输。支持零担、快运、货运代理、城市配送以及利用班线客运为依托的小件快运等经营业务的网络延展。鼓励有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向物流企业转型,建立全程、无缝、连续性运输经营组织和管理体系。全面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甩挂运输企业,探索甩挂运输运营组织模式,进一步完善促进甩挂运输全面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
加快优化货运车型结构。推进车型标准化改造,完善营运车辆技术标准和综合性能检测标准,加快发展标准化程度高、自重轻、承载量大、安全性能好和能耗低的货运车辆,推进货运车辆大型化、厢式化和专业化,鼓励发展集装箱、厢式、冷藏、散装、液罐、城市配送等专用运输车辆和多轴重载大型车辆。
2、着力培育重点货运物流企业,全面提升物流服务水平。
大力培育龙头和骨干货运企业。从市场进入、车辆更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运作的现代道路货运企业,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和骨干。“十二五”末,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业户中,道路货运一级企业达到50家,加快引导龙头和骨干企业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网络、品牌、货源组织等各方面的优势,通过收购兼并、资产重组、加盟连锁等方式拓展经营规模和网络,对中小货运物流企业和个体运输户起到引导、示范、整合、规范和服务的作用。对分散的道路货运资源实行整合。
促进重点道路货运企业向物流服务商转型。在全国开展重点道路货运企业物流转型培育工程,引导道路货运企业转变经营理念,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组织管理手段,为用户提供集运输、仓储、包装、加工、配送等为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促进货运企业加强与生产、商贸企业的合作与联盟,拓展一体化物流和供应链集成等高附加值的物流服务。引导和规范货运代理、无车承运人等运输组织的发展,鼓励拓展现代物流服务。加快推进城市配送和农村物流服务发展。 专栏4:促进货运与物流发展重点专项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各省(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选择一批具备良好条件的道路货运企业,通过对其物流信息化建设、物流设施装备更新的引导和扶持,鼓励其延伸物流服务,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甩挂运输试点工程:在全国组织开展部、省两级甩挂运输试点工程。择优推荐具有较大资产规模、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有稳定的甩挂运输业务需求,有一定的甩挂设施装备条件的企业作为试点对象,重点对试点企业(项目)的甩挂作业站场设施和信息管理系统改造、甩挂运输车辆购置更新给予资金补助和政策扶持,通过试点推动、示范引领,大力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加强政策引导,积极争取各方面资金支持,引导干线公路营运货车向重型化、轻质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三)强化出租汽车市场管理,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1、引导出租汽车科学发展,完善运营管理机制。
引导出租汽车科学发展。根据城市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出租汽车在城市客运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和运力规模,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优化城市客运结构。
完善出租汽车运营管理机制。引导出租汽车经营者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公司,按照“产权明晰、权责对等、收费合理、风险共担”的要求,完善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机制。完善运价与油(气)价联动机制,保持出租汽车与城市公共交通的合理比价关系,引导社会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2、健全法规制度体系,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加快研究制定出租汽车行业法规制度。建立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促进出租汽车企业诚信经营,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引导出租汽车驾驶员优质服务,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条件、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整体素质。
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采取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出租汽车市场动态,细化管理内容,提高资源合理配置与决策分析能力,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3、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促进汽车租赁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汽车租赁法规标准。加快研究制定汽车租赁法规、规章,并纳入道路运输法规体系,建立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快制定汽车租赁服务质量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考核评比,促进汽车租赁企业诚信规范经营。
完善汽车租赁服务网络。引导汽车租赁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引领、经营主体多元、网络覆盖全国的汽车租赁服务体系。鼓励规模大、管理好、信誉高的汽车租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全国或区域性的汽车租赁网络。鼓励汽车租赁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实行合作经营,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
创新汽车租赁服务模式。鼓励汽车租赁企业发展多种服务模式,开展异地还车、电话预约、电子商务、企业相互间代办业务、电子货币结算等业务,鼓励与交通运输企业、宾馆、旅行社、商务门户网站等开展合作,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需求。
培育汽车租赁发展环境。支持汽车租赁企业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服务行业及汽车产业链各环节的紧密合作,完善消费者诚信体系,增强企业发展能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诈骗租赁汽车等犯罪行为。
(四)提升运输辅助业服务水平,强化规范诚信经营。
1、推进维修连锁经营,强化维修质量管理。
鼓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大力倡导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加盟连锁经营,树立维修品牌,统一服务质量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达标活动,提高服务水平。鼓励企业依托品牌优势积极拓展电话咨询、维修、检测、救援等全方位服务。“十二五”期末,在全国培育形成5~10个全国性的机动车维修品牌企业和若干个区域性机动车维修品牌企业。
强化机动车维修质量管理。建立机动车维修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体系,对配件经销企业经销配件、维修企业使用配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建立机动车维修质量动态监管体系,确保机动车维修质量。
推进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建设。规划建设全国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完善区域性救援服务网络,加快建设机动车维修救援信息服务系统,提高救援响应速度,50公里以内1小时内实现救援。
2、开展素质教育工程,提升驾驶员培训质量。
大力推进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继续推进驾驶员计时制培训,强化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和绿色驾驶技能培训,全方位提高学员的驾驶技能和驾驶道德操守。加强营运驾驶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全面推行营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制度,大力推进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对营运驾驶员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着力强化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建立驾驶员培训教学质量监督体系。推进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制度以及教练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建设,教练员持证上岗比例达到100%,建立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制度。鼓励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络培训和远程教学,丰富培训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五)加快国际道路运输发展,提高运输服务能力。
1、强化对外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国际道路运输协定及相关协议。根据我国与周边国家外交、经贸合作的总体战略,充分利用双边和多边运输合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推进汽车运输协定的签订、修订工作,积极推动加入有关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公约。
逐步消除国际道路运输发展的非物理性障碍。开展双边或多边国际道路运输事务级会谈,积极协调各国与国际道路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消除各种非物理性障碍,延伸和拓展运输线路,大力推进便利化运输,促进公平竞争。
2、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国际道路运输服务能力。
理顺国际道路运输口岸管理体制。加强与海关、边检及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查验和监管职责,确保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国际道路运输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国家道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运输车辆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六)加快枢纽站场建设,提升集约化组织与服务能力。
1、加快城乡公路客运站场建设,提高便捷化服务水平。
加快公路客运枢纽站场建设。加快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客运站场建设,推动区域性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和建设,初步形成与城镇布局相协调、方便百姓安全便捷出行的公路客运枢纽站场系统。重点建设集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中转换乘功能于一体、具有示范效果的综合客运枢纽。加快城市出租汽车停靠站和服务区建设。改革和完善公路货运枢纽站场的投融资方式。
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加大农村客运站场投资建设力度,积极推进重点镇等级客运站建设,切实加快行政村招呼站、候车亭建设步伐。坚持“路、站、运”一体化发展,强化农村客运站点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探索建立农村客运站管养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客运站特别是简易站和港湾式停靠站建成后的日常养护管理问题。促进农村客运与其他客运系统在站点功能和布局上的衔接。
2、健全公路货运枢纽节点体系,提升物流组织能力。
优化公路货运枢纽站场布局。推动公路货运枢纽站场与港口物流园区、空港物流园区、铁路集装箱站场统一规划建设,促进其与政府规划的产业园区、商贸市场、国际口岸的有效对接。“十二五”期间,在全国所有百亿元专业市场,国家、省级工业园区或产业基地、国家一类口岸,规划建设1-2个与之相配套的公路货运站场。积极推进农村地区货运站场建设,完善县(市)、乡(镇)、村三级物流节点网络。
完善公路货运枢纽站场服务功能。加大对甩挂运输等专业化作业场站的投资补助力度,鼓励公路货运站场经营主体积极拓展仓储、分拨配送、流通加工、保税等服务,大力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运输组织及仓储管理技术,加快向现代综合物流园区转型。加快推进全国二级及以上公路货运站场的升级改造。 专栏5: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公路客运站场和综合客运枢纽:地级市至少拥有1个一级客运站,县及县级市基本拥有1个二级客运站。建设与铁路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约100个,其中,在36个中心城市重点打造约40个集公路、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和公路货运枢纽:在全国196个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共建设200个左右的具有综合物流服务功能的物流园区或公路货运枢纽。 (七)健全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提升整体保障能力。
1、加强安全源头治理,严格各种防范措施。
加强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进一步推进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贯彻落实,规范危险品查堵、车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推进汽车客运站安装监控设备、电子显示设备和危险品检测仪。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深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客运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顽疾。
强化道路货运源头治超。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超限运输源头治理的管控体系,全面实施货物装载源头运政派驻和巡查制度,将基层运管力量向货物集散地和运输源头延伸。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切实把好车辆准入关,加大对营运车辆非法改装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和支持公路货运站场推行货运车辆入站诚信验证制度。
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对营运车辆生产、改装、运行等进行多层面、多角度的综合管理。不断完善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装备技术要求。加强维护检测和等级评定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综合性能检测许可证制度,加强资格管理。构建全国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和综合性能检测信息平台,实现全国范围的车辆技术管理信息共享。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春运及“黄金周”等重点时段、重点营运车辆、重点区域和环节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村客运站源头管理和违法经营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推进车辆运行的全程动态安全监管,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必须依法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加快建立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营运驾驶员安全管理。严格营运驾驶员的培训与考试,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对不符合相应资格的驾驶员,一律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配合安监、公安部门,对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发证进行责任倒查。切实加强对违章违法驾驶员的管理。
全面推行运输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制。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生产评估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内控机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安全管理员资格制度,推动安全管理制度化。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安全设施和技术装备投入,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督促运输企业安装并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督。全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评估体系,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企业质量信誉档案、资质等级评定等相结合。
3、建立应急保障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建设道路应急运输指挥调度中心。根据公路水路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要求,依托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联网联控系统,建设国家、省、市三级道路应急运输指挥中心,并与国家、省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中心相互对接,实现各级指挥调度中心信息的互通和共享,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指挥调度能力。健全各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及运输企业应急预案,建立“组织健全、权责明确、协调有力”的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和“分级响应、反应迅速、运行高效”应急运行机制。
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按照“平战结合、分级储备、统一指挥”的原则,依托大型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国家、省、市三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以省为基本单元,与交通战备运输保障相结合,构建国家应急运输保障车队,应急运输车队数量各省(区、市)不少于300辆。以地市为基本单元,分别组建地方道路客、货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地方应急运输车队数量客车不少于50辆、货车不少于100辆。强化应急运输队伍、应急运输装备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应急演练,应急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建立应急运输征用补偿机制。按照“谁征用、谁补偿”的原则,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资金为保障的运力征用补偿赔偿机制,切实保护被征用车辆的合法权益和参与应急保障的积极性,形成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长效机制。建立应急运输车辆和应急装备购置、组织应急运输培训演练、客货运输站场等基础设施应急功能建设补助制度。
(八)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道路运输发展质量。
1、加强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基础信息平台。
加快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工作。深化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建立长效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制度。探索建立部省两级道路运输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及维护模式,完善数据的采集、更新机制。在统一组织建设的行业通信网络总体框架下,在全国范围内建设覆盖部、省、市、县四级运政管理机构的广域通信信息网络。积极推广应用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实现全国道路运输信息系统与治超信息系统联网与信息共享,加强对超限货运车辆的联防联治。
加快基础应用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建设和完善面向社会公众的道路运输服务网站和服务热线,及时发布各类服务信息,实现道路运输业务网上办理,并提供咨询、投诉、预约等服务。建设部省两级道路运输行业综合运行分析系统,为经济运行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决策支持。依托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和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应用,推进道路运输跨区域执法信息共享。根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重大工程和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道路货物甩挂运输信息平台示范工程建设。
2、推动企业广泛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推动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引导货运企业建立车辆指挥调度、货物跟踪查询、订单处理及甩挂作业信息管理系统,推广无线射频识别(RFID)、智能标签、智能化分拣、条形码技术等,提高运输生产的智能化程度。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到维修、租赁等汽车后市场服务体系。
规范引导企业接入道路运输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交通通信专网和社会公网资源,稳步推进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向综合客运枢纽、物流园区、运输企业、汽车检测站、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维修企业等的延伸。
3、加快政府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加快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建设。建成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危险品运输车辆、班线客运和旅游包车的入网率达到100%,构建联网联控系统运营的长效机制,提高数据质量和车辆上线率,确保系统稳定可靠、有效运行。制定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终端产品及数据交换的技术标准,降低系统运行、维护成本。建立维持系统平稳有序运行的机构及资金保障制度。逐步开发涵盖应急运输指挥调度、安全动态监管、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在内的卫星定位联网联控信息服务系统。
加快全国道路客运售票联网系统建设。构建以道路客运站场信息平台为基础的道路客运售票联网系统,推进跨区域的客运售票联网系统和电子客票系统建设,为旅客提供网上售票、电话订票、邮政网点售票、信息咨询等便利的售票服务。
加快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分别建设和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建立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实现部、省、口岸三级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国际道路运输企业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推进与海关、边检、检验检疫等部门信息交换与共享,促进国际道路运输车辆的安全监控和快速通关。
(九)大力发展绿色道路运输,突出行业节能减排。
1、强化节能减排制度建设,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加强车辆燃料消耗和排放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燃料消耗量检测、车型动态管理、车辆配置及相关参数核查等配套监管制度,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道路运输证》配发与车辆燃油消耗量监测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监测考核体系。加快建立道路运输行业能源消耗和排放统计及分析制度,将节能减排统计指标纳入交通运输部门统计体系。研究建立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评价体系,制订监督考核和奖励办法。建立重点耗能单位联系点制度,加大能源消耗监控力度。研究建立针对运输企业的节能降耗考核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
2、加强节能减排政策引导,加快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加大节能减排政策引导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降耗宣传活动,增强节能减排意识。鼓励运输企业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高排放车辆,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节油型车辆。鼓励道路旅客运使用新能源环保型车辆,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混合动力出租汽车。鼓励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新设备、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综合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要求,在强化节能减排基础上,积极探索道路运输行业从能源结构、发展模式上走清洁化、绿色化的道路,系统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能力。整合节能减排的各项技术、政策、制度,加快开展道路运输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研究,积极参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工作。
3、优化运输生产组织管理,推广节能管理经验。
优化运输组织方式,提高运输效率。全面推动甩挂运输、网络化运输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的发展,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组织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程,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推广绿色驾驶和绿色维修经验。在驾驶员培训中增加节能操作技术内容,在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加强节能相关知识的考核。广泛组织运营车辆节能操作竞赛,推广节能减排经验。鼓励企业加强节能驾驶和节能操作管理。推广应用驾驶员培训模拟器和多媒体教学,有效降低驾培能耗。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废气、废水、废油的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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