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记分规定最新_科目一12分6分3分2分1分口诀

       现在,请允许我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驾驶证记分规定最新的相关信息,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驾驶证记分规定最新的讨论,我们开始吧。

1.c1驾驶证扣12分新规定

2.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2022

3.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是什么

4.驾驶证消分新规定是什么

5.驾照扣分规则

6.交通扣分新规定2022

驾驶证记分规定最新_科目一12分6分3分2分1分口诀

c1驾驶证扣12分新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一、驾照扣分怎么查

       1、邮寄。当车主在十字路口闯红灯被"电子眼"拍照后,交警部门将按照该车档案登记的地址,将照片及处罚单通过邮政快递,寄到车主手中,车主可在规定时间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2、短信。车主进行单条查询时,需编写短信"A/C车牌号车型"(其中A表示大型,C表示小型汽车)查询。在查询指令发出后的几秒钟之内,就会收到系统反馈的车辆是否有违法信息。

       3、电话查询。车主也可拨打由交警部门开设的交通违章查询电话进行自动或人工查询。

       4、网络查询。车主也可通过上网查询的方式查询违章记录。首先,登录道路交通安全网网站,在查询提示框中,需要输入"查询车辆驾驶牌号"以及车主的"驾驶证号"或"驾驶员档案号",最后输入车辆发动机号的后四位。 二、c1证扣满12分解决办法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0年5月x日的零时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时止。 3、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4、被记满12分,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2022

       b2驾驶证扣6分新规定:

       1、b2驾照被扣6分的,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参加学习;

       2、驾驶证记6分,要由当事人持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到车管所申请办理违章记分处理手续;

       3、时间是在本记分周期结束30天以内,需要接受不少于三小时的安全教育学习。

       违章处理流程:

       1、通过“交管12123”、“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查询一下自己有无违章情况;

       2、如果有的话,则带上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违章处理大厅办理业务;

       3、将证件交给工作人员,此时工作人员会调出你的违章记录;

       4、驾驶人确认后,工作人员会打印处罚决定书;

       5、持处罚决定书和相关证件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6、保留票据,过几日后再次使用上述平台查询自己违章信息,违章信息消失即可,否则可以带上票据到违章大厅进行查询。

       综上所述,一种是在实习期内被扣6分,一种是在转正之后被扣掉6分。对于A、B级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扣6分,那么实习期会被延长一年,在延长期内再次被扣掉6分,驾驶证会被注销。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是什么

       一、2022扣分新规定:

       第1个大变化:驾驶证的扣分方法

       自2022年4月1日起,将实施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在新的管理办法当中,将会对驾照的扣分进行优化调整,同时还推出学法减分的方法等。

       1.推行学法减分措施:

       我们知道每个车主的驾照每一个积分周期共有12分,如果扣完后将要重新考试,自4月1日起,车主只需要带线,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考试合格,或者参加相关的道路安全公益活动等,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这相当于每个车主每个积分周期一共有18分。

       2.优化调整记分分值:

       实施新的积分管理办法后,对驾照的记分分值进行了优化调整,比如车主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未携带驾照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不再扣分;

       出现准驾车型不符时,由原来的扣12分变为扣9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由原来的扣6分降为3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由原来的扣3分降为1分等等。

       第2个大变化:驾驶证的考试项目

       自2022年4月1日起将实施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车主及驾驶证的考试项目将会发生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C1、 C2、F驾照将取消年龄限制:考取驾照是有相应年龄限制,不过以后只要年满18周岁以.上的车主都可以考取C1、C2、F驾照,将不再有年龄限制,不过70岁以上的老年人需要通过3力测试,为老年人持有驾照提供了方便。

       2.C2驾照科目二取消坡道起步与定点停车的考试项目:在考取C2驾照时,以前科目二有5项考试项目,现在取消了其中的坡道起步与定点停车,以后只考取其他4个项目就可以了,大大的提高了C2驾照的考试通过率。

       3.同类驾照增驾时,不再考取科目一与科目四:以前增加新的驾照时需要考取4个科目,这样不但花费的费用更多,同时还需要大量的时间。

       4.自2022年4月1日起,C2驾照增驾C1驾照,F驾照增驾E或D驾照,E驾照增驾D驾照,持有A1、A3、B1、B2、C1、C2驾照的车主,想要增加能够驾驶轻型牵引挂车的C6驾照等,不用再考取科目一与科目四,只要成功通过科目二与科目三就可以了。

       5.多个城市C1照将实施“5+5”的考试政策:为了让车主能够适应各种不同的路况,有的城市将实施5+5的考试政策,以前C1照的科目二考试只考取5项内容,分别是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弯道行驶、直角转弯和爬坡起步;

       6.现在又增加了限宽门、窄路掉头、停车取卡、模拟雨雪天气、模拟隧道的5个项目的考试,能够保障车主在多种不同的路况下安全的行驶。

       第3个大变化:驾驶证的管理

       2022年4月1日起,对驾驶证的管理也有一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更加人性化,其中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1.增驾的驾照将不再设置实习期:考取新的驾照后,需要设置- -年的实习期,在实习期内会有一些硬性的规定,比如需要在车辆上张贴实习标志、上高速或者高架路需要有- -些相关的规定。不过自2022年4月1日起,增驾的驾照将不得设置实习期,因为车主毕竟是老司机了,无需再设置实习期。

       2.可全国统一考试恢复驾照:我们知道,如果在期限内万一忘记换证,过了有效期需要重新。试,以前需要到驾照的申领地进行考试。

       3.2022年4月1日起,小型汽车的考试将实现全国统考,车主在任何城市可以申请恢复驾照的考试,为车主提供了大大的方便。

       4.驾驶证可申请长期驾照:以前驾照需要每隔6年进行更换,以后车主可以申请10年或长期驾照,一般新手期申领驾照有效期为6年,这时可以更换10年的驾照,如果在10年内每个记分周期没有达到12分,就可以换领长期驾照。

       只要没有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驾照将无需进行更换。

       二、2022年消分新规定:

       1.一个记分周,一辆机动车最多可以使用三个驾驶证来处理消分;一个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只能处理三辆机动车的违法记录扣分。如果使用超过三个驾驶证,或者处理超过三辆机动车违法记录的,会被列入重点审查对象,并将暂停其消分处理业务。

       2.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且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第一次会被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屡教不改,或者组织、介绍他人的,会被处15天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能重↑获得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违法记录一次被扣12分的,不能分开处理,只能使用同一个驾驶证一次性处理完成。 因为这是一次的违法行为,并且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处理完成后需要参加驾驶证的满分教育,并且完成科目一考试才可以清除记分,发还驾驶证。

       4.如果一个记分周期有两次以上累计扣分到12分的情况,参加满分教育、科目-考试完成后,还需要进行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的考试。

       5.交警的现场处罚和高清摄像头抓拍到正脸的违章,需要对驾驶人进行比对,出现代替他人接受处罚的,按以上的规定处罚。

       6.交管12123只能处理单条违法处罚金额不超过200元,且预计处理违法业务后的记分累计不能超过11分。否则需要到交警部]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第三条: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第四条:记分达到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第五条:在记分达到满分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减免部分记分。

       第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提供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及记分查询。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予以记分。

       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处罚前,应当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该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并在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二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记分的,记分分值累积计算。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一次性处理完毕同一辆机动车的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记分分值累积计算。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可以处理其驾驶的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记分满12分的,不得再处理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第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相应记分应当变更或者撤销。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第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

驾驶证消分新规定是什么

       解答驾驶证扣分的规定: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会扣除12分、6分、3分、2分、1分。比较常见的闯红灯就是扣六分。酒驾则是直接扣除12分。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驾照扣分规则

       一、驾驶证消分新规定是什么

       1、驾驶证消分新规定为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二、驾照消分流程是什么

       1、如果是借别人的驾驶证去扣分,必须是其本人拿着驾驶证、身份证,拿着你的车辆行驶证,到违处大厅办理;

       2、把自己的行驶证和所借人的驾驶证、身份证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调出你的违法记录让你确认;

       3、确认是自己的违法信息,工作人员就会打印处罚决定书,然后拿着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罚款,交款后,违法信息就消掉了;

       4、这个处罚决定书必须在15天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交通扣分新规定2022

       驾照扣分罚款规则如下:

       1、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2、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携液郑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4、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驾照扣分处理需要的材料

       1、驾驶证扣分未满12分。驾驶员本人去处理违章,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即可。代替驾驶员去处理违章,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驾驶员的二代身份证、驾驶员的驾驶证和驾驶员的行驶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即可;

       2、驾驶证扣分满12分。学习所需提交的资料。驾驶证原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埋差五种。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辩颂值。

新交通法扣分新规定

       1 驾驶证扣分清零相关规定

       从驾驶证上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法规规定,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被记满12分的,将违法行为(记分)的罚款交清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记分系统会自动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的分值清零。

       违法记分是按累计分值的方法记录的。即一个记分周期里,所被记的所有(被记分的次数)分值都是累加起来的(同一记分周期内即使是将罚款交清了,分值还是继续累加),只有累计没达到12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记分系统才将所有分值清零。

       如果本记分周期有记分违法行为未交清罚款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则将未处理的记分累入下一记分周期。达到满12分需要考试科目一合格将12分清零后才可以正常使用驾驶证。

       驾驶证上“初次领证日期”时间每年的月、日零时起至第二年月、日的零时止,就是一个记分周期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2酒驾新规

       ①C1及以下驾驶证实习期酒后驾驶机动车注销驾驶证且一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并罚款2000元!若醉驾注销驾驶证后罚款5000元且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并处拘留15日!且终身不能升级驾驶证!

       ②B2及以上驾驶证实习期酒后驾驶机动车扣120分驾驶分和行为分并处2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一年!最高准驾车型无论级别考试合格后统一降为C1且终身不得升级驾驶证!若醉驾注销后罚款5000元且五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并处15日拘留!且终身不得升级驾驶证!

       ③驾校学员酒后驾驶教练车道路上练习将罚款2000元并处15日拘留!已通关考试成绩全部作废!教练扣除120分行为分!罚款2000元!若有证据核实教练不知道学员饮酒将免除处罚!

       ④驾校学员醉酒驾驶教练车道路上练习将罚款5000元并处30日拘留!已通关考试成绩全部作废且三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教练将吊销教练证!暂扣驾驶证半年!罚款5000元!

       ⑤科目三考试前将统一使用酒精测试仪!合格后才能考试!不合格取消今日考试资格!若达到醉驾标准已通关考试成绩全部作废!

       ⑥酒后驾驶机动车扣除120分驾驶分120分行为分!并处罚款2000!暂扣驾驶证6个月!

       ⑦醉酒驾驶机动车注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罚款5000拘留15日!

       ⑧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注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申领!罚款20000!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终身禁驾!且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终生禁驾!且以危险驾驶罪定罪!

       ⑨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注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且终身不得升级驾驶证!罚款5000拘留15日!若醉驾营运机动车将终身禁驾!驾驶小型营运机动车如出租车教练车未载人酒驾或醉驾按照机动车酒驾处罚!若载人按照营运机动车处罚!

       3最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

       ①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后驾车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②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③超载或超员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④超速

       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⑤无证驾驶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⑥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⑦使用伪造驾驶证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⑧记满12分继续驾车

       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⑩交通肇事后逃逸

       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不给急救车让道扣3分

       2018年1月1日起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把不让行急救车纳入扣分细则中。其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无牌照车违章停车双重处罚扣6分罚200

       对于司机摘号牌逃避违法停车处罚的情况,交警将通过记录和拍下车架号来开罚单,还会进行双重处罚。

       用旧驾照最高罚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证实习期扣分规定

       新交通法扣分新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第三条 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第四条 记分达到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第五条 在记分达到满分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减免部分记分。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提供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及记分查询。

       第二章 记分分值

       第七条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第三章 记分执行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予以记分。

       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处罚前,应当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该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并在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第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二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记分的,记分分值累积计算。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一次性处理完毕同一辆机动车的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记分分值累积计算。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可以处理其驾驶的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记分满12分的,不得再处理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第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相应记分应当变更或者撤销。

       第四章 满分处理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第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

       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

       第十九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包括现场学习、网络学习和自主学习。网络学习应当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进行。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五天,其中,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得少于二天。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十天,其中,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得少于五天。满分学习的剩余天数通过自主学习完成。

       机动车驾驶人单日连续参加现场学习超过三小时或者参加网络学习时间累计超过三小时的,按照一天计入累计学习天数。同日既参加现场学习又参加网络学习的,学习天数不累积计算。

       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在学习地参加考试。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可以预约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二次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24分未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预约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预约参加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经满分学习、考试合格且罚款已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同时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在暂扣期限届满后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四条 满分学习、考试内容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确定。

       第五章 记分减免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二)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三)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

       (五)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第二十七条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三日内累计满三十分钟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1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一小时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2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满一小时为一次,一次扣减1分。

       第二十八条 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扣留或者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三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组织他人实施前两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中弄虚作假的,相应学习记录、考试成绩无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在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中弄虚作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相应记分扣减记录,恢复相应记分,处罚款。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款。

       组织他人实施前三款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二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开展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督察审计部门等依法实施的监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开展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警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当事人对实施处罚和记分提出异议拒不核实,或者经核实属实但不纠正、整改的。

       (二)为未经满分学习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学习记录、合格考试成绩的。

       (三)在满分考试时,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舞弊的。

       (四)为不符合记分扣减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扣减记分的。

       (五)串通他人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的。

       (六)弄虚作假,将记分分值高的交通违法行为变更为记分分值低或者不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的。

       (七)故意泄露、篡改系统记分数据的。

       (八)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未严格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导致他人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情节严重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予以记分的,应当定期将记分情况通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办法规定的处罚幅度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对本办法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三日”“十日”“三十日”,是指自然日。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一、驾照实习期扣分规定

       1、有实习期满分注销、实习期内扣6分以上12分以下,实习期延长一年。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部分地区各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驾照实习期扣6分会怎么样

       驾照实习期扣6分会产生以下后果:

       1、C1驾驶证实习期内扣6分,不会对实习期驾驶证有影响,只要及时处理违章,缴纳罚款,等待记分周期结束的时候,记分就会被清零;

       2、A、B类驾驶证实习期扣分超过6分,延长实习期一年,延长的一年内再被扣分超过6分直接注销。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驾驶证记分规定最新”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