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规2022 规定_最新交规2022 规定超速

       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最新交规2022 规定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今天,我将和大家探讨关于最新交规2022 规定的今日更新,以期为大家带来新的启示。

1.2022新交规压线不扣分

2.超速扣分最新规定2022是什么呢?

3.2022新交规酒驾处罚标准

4.2022新交规细则全文

5.2022年新交规对货车超载处罚

6.新交规超载处罚标准2022

最新交规2022 规定_最新交规2022 规定超速

2022新交规压线不扣分

       扣分

       压线由扣3分变为扣1分。随着时代的变化,交通越来越发达,导致汽车的使用量不断递增,同时也让每一条道路变得更加复杂混乱。为大力促进当下的交通出行环境,相关部门在已有的交通规则上也做出了重大的改变。

       2022年4月1日起,交通将迎来“6大改动”。 在新交规的修改细则中,主要针对以往频繁出现的一些不合理或者不完整的问题,进行了更加严谨的修改。此外最主要的就是在扣分上,降低了扣分要求,扣分规则也从原来的12分、6分、3分、2分、1分调整为了12分、9分、6分、3分、1分,新交规中增加了扣9分,删减了扣2分。与原来的交通法规对比来看,2022年的记分交通违法共有50项,其中扣12分的有7项,扣9分7项,扣6分11项,扣3分15项、扣1分10项。下面是新交规的扣分标准:

       12分:

       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③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证的;

       ④驾驶校车、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运车超载20%以上,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载100%以上的;

       ⑤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20%,或驾驶其他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

       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⑦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而从中牟取暴利的。

       9分:

       ①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载50%以上未达100%;

       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的;

       ③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

       ④驾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⑤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的机动车;

       ⑥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而驾驶校车的;

       ⑦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

       6分:

       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超载未达20%。或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载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载50%以上未达到100%的;

       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③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50%。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的;

       ④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

       ⑤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

       ⑥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未按规定时间、录像、速度行驶或为悬挂警示标志;

       ⑦驾驶寄东西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内;

       ⑧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

       ⑩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_驾驶机动车早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分:

       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超载20%以上未达50%;

       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50%;

       ③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④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高速、城市快速路上逆行;

       ⑤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⑥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⑦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⑨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未达50%,或违反规定载客;

       ⑩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_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

       _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_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或驾驶前对校车的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的未进行检查上道路行驶;

       _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止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_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1分:

       ①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②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

       ③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标线;

       ⑤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⑥驾驶的载货汽车载物超贵最大允许总质量的30%;

       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以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⑧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的载货汽车;

       ⑨驾驶机动车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⑩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由原来的扣3分降低至扣1分。

超速扣分最新规定2022是什么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请点击输入描述(最多18字)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2022新交规酒驾处罚标准

       超速扣分新规定2022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条例》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超速

2022新交规细则全文

       2022年最新酒驾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驾驶运营机动车的要面临拘留以及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的处罚。酒驾是一个危险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是对自身以及行人安全的不负责,酒驾行为应当严厉打击。

       一、2022最新酒驾处罚标准

       酒驾处罚标准如下: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最新酒驾处罚标准

       二、怎么区分醉驾酒驾

       酒驾和醉驾酒精测试,酒驾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

       另外,酒驾与醉驾在处罚上也有很大的区别,醉驾: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且5年禁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022年新交规对货车超载处罚

国家出台的学法减分政策也在2022年4月1日正式在全国推广实施,一个记分周期可以通过学法减分给驾照扣分减6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记分分值

第三章 记分执行

第四章 满分处理

第五章 记分减免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第三条 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第四条 记分达到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第五条 在记分达到满分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减免部分记分。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提供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及记分查询。

第二章 记分分值

第七条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第三章 记分执行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予以记分。

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处罚前,应当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该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并在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第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二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记分的,记分分值累积计算。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一次性处理完毕同一辆机动车的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记分分值累积计算。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可以处理其驾驶的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记分满12分的,不得再处理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第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相应记分应当变更或者撤销。

第四章 满分处理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第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

第十九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包括现场学习、网络学习和自主学习。网络学习应当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进行。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五天,其中,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得少于二天。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十天,其中,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得少于五天。满分学习的剩余天数通过自主学习完成。

机动车驾驶人单日连续参加现场学习超过三小时或者参加网络学习时间累计超过三小时的,按照一天计入累计学习天数。同日既参加现场学习又参加网络学习的,学习天数不累积计算。

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在学习地参加考试。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可以预约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二次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24分未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预约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预约参加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经满分学习、考试合格且罚款已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同时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在暂扣期限届满后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四条 满分学习、考试内容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确定。

第五章 记分减免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二)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三)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

(五)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第二十七条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三日内累计满三十分钟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1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一小时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2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满一小时为一次,一次扣减1分。

第二十八条 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扣留或者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三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

新交规超载处罚标准2022

       2022年新交规对货车超载处罚具体如下:

       1、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会被记一分,交警还会根据情况处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如果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按照规定驾驶人将会被记三分。根据情况处于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如果货车超载超过50%,那么将会记六分,并处以500至2000元罚款;

       3、如果货车严重超载,交警还会对货车进行扣留。超载的货物将会被卸载,并且卸货的费用还要由司机承担。如果司机拒不配合,不仅货车会被持续扣留、罚款金额还会增多,一般情况下会上升到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新交规超载处罚标准如下:

       1、货车超载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客车超载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一次扣9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一次扣6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好了,今天关于最新交规2022 规定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对最新交规2022 规定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话题最新交规2022 规定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